淇县招标采购中心受淇县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中心委托,对该单位所需LED屏幕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QXCG[2011] 24号
二、招标人:淇县招标采购中心(淇县红旗路西段审计局楼下)
三、项目名称及内容:淇县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中心LED屏幕(主屏、副屏)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范围包括: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售后服务。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1年 9月 7日下午15:30点
开标地点:淇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9月 1 日至2011年 9月 7日下午
15:30点前(法定工作时间)。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条件。
(2)、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具有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ROHS认证证书、CE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委托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6)、所有要求原件的复印件须做入投标书中且须加盖单位(公司)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并报送招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经过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携带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招标文件或向招标人咨询。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殷俊生 电话:0392--2111633
淇县招标采购中心
2011年9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