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LED电子屏、笔记本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LED电子屏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m2 |
24.36 |
按需方要求 |
按需方要求 |
LED电子屏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m2 |
9.76 | ||
LED电子屏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m2 |
8 | ||
笔记本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台 |
2 |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注册资金30万元及其以上。
3.2供应商在近三年来提供过类似的产品和服务;
3.3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03月28 日至2011年04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桐沟大桥东100米思平小区2区2#楼中单元3楼东 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04月 29 日09时30分,地点为灵宝市长安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函谷大酒店西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第二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灵宝市弘农北路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
联 系 人:杨主任、别主任 联系人:姚女士
电 话:0398—2298200 电 话:0398-6198009
传 真: 传 真:
网 址: 网 址:http://www.cdgcgl.com.cn/
2011 年 0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