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名称: 办公设备(含LED电子显示屏)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AH-H2008605
公告日期: 2009年2月9日
截止日期: 2009年2月11日
招标机构:
省 市: 安徽省-合肥市
内 容: 一、项目名称:安徽省地税局办公设备项目。
二、首次公告日期:2009年1月16日。
三、内容:
(一)、第一包的几点说明
1、第一包序21 UPS设备:UPS主机无品牌要求,电池无品牌要求。
2、删除第一包序22 UPS设备需求,原需求单位是滁州市地税局。
3、第一包序24 电子显示屏:设备是安装在室内,不需配备电脑,另补充该显示屏参数:室内双色LED电子显示屏,室内3.75双色(两红一纯绿),单元板分辨率为64×32点/块,LED组成方式为点阵,点密度为44321点/平方米,规格为500cm*60cm 3平方米。
4、第一包序25 交换机参数从 “千兆以太网交换机,端口数24,传输速率10/100/1000bps,支持命令行接口CLI配置,支持Telnet远程配置,支持通过Console口配置,支持SNMP,支持RMON,支持Quidview网管系统,支持WEB网管系统,支持系统日志,支持分级告警,支持HGMP,支持NTP,支持电源的告警功能,支持风扇,温度警告。”更正为“10/100Base-T端口,10/100/1000BASE-T端口,1000Base-X SFP端口,(24个10/100Base-T以太网端口,2个10/100/1000Base-T以太网端口,2个1000Base-X SFP千兆以太网端口) 接口数目 24口 10M/100Mbps,1000Mbps,10M/100M/1000Mbps ,模块化插槽数 4个1000Base-X SFP千兆以太网端口,管理端口 1个Console口。”需求数量由1台更正为2台。
(二)、第二包说明
所有笔记本电脑均要求有原装笔记本包和鼠标。
(三)、第三包的几点说明
1、表中参数构成为“制冷量/制热量/能效比”,如2400/2650(3250)/3.28,即为制冷量2400W、制热量2650(3250)W、能效比3.28。
2、表中制冷量参数不是某一指定品牌和型号的参数。
3、表中能效比标准为采购方所需货物最低需求标准,投标方最低应满足该参数。
(四)、关于开标时间的更正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从“2009年2月11日9时00分”更正为
“2009年2月12日9时00分”;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从“2009年2月11日9时00分”更正为“2009年2月12日9时00分”。
公司名称: 安徽省地税局 联系人: 张卓
地址: 合肥市长江中路华都大厦15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