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型号技术严重缩水
夏普歧视性销售欺瞒中国消费者?
一样的机型,技术严重缩水,价格却卖得更高,这不得不让消费者质疑。
全球最大液晶电视生产商,被称为“液晶之父”的夏普,同一款液晶电视,国内价格比香港和日本高出近3000元,却缺少了关键的倍数技术和对比度。
这种同型号不同质量的销售行为,激怒的国内消费者,并视为歧视性销售。
临近3.15,夏普液晶电视陷入“歧视性销售”困局。
今年1月底,在某家电网站上,网友暴料称,与日本和香港所销售的产品相比,夏普LCD—52GX3大陆液晶电视技术严重缩水,存在歧视性销售,立即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2月21日,《公益时报》记者从上述某家电网站相关负责人获知,爆料网友姓陈,他与朋友在日本看到夏普LCD—52GX3液晶电视后,感觉不错,回国后便购买了一台同型号产品,他的朋友则在香港购买了一台。
结果发现,陈所购买的该产品不仅没有朋友在香港购买的同型号产品画面质量好,还比在日本购买价格高,且产品参数规格不如日本同一型号产品,并且没有夏普的倍速ASV技术。
陈姓网友称,在国内市场上的夏普LCD—52GX3型液晶电视与香港的同型号产品相比,在国内销售的该款产品没有标明倍速ASV标识,也没有标明100HZ/120HZ双倍处理器和2000:1的对比度。这样导致的直接结果是他在玩游戏的时候画面质量的降低。